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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3/9/4 11:06:48 人气: 标签: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川府函[2002]359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工作的意见》(成府发[2003]57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特殊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大力抓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促进我县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实验顺利开展,根据《双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双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流县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方案(试行)》(双办发[2007]110号),经县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县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县财政从2008年起,每年拨付不低于80万元设立特殊教育专项经费,用于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师资培训及全县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的建立。
 (二)进一步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力争用3年时间,完善特殊教育学校专业设施设备,使双流县特殊教育学校达到教育部颁发的《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标准,同时达到四川省一流特殊教育学校标准。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助学制度。在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实行全免费教育政策的基础上,对县内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的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在零收费政策的基础上,从08年1月起,县财政将补助每生每月80元的生活费。
 (四)对开展随班就读的普通中小学校,实施专项补贴。以随班就读的三类残疾学生人数为依据,按每生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经费由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在预算中安排,主要用于直接参与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育工作的一线教职工特教专业培训。
 (五)从2008年1月起,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享受的特殊教育津贴由25%提高到35%,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负担。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
 (一)县政局每年从福利彩票发行的本级所得福利基金中拨会3%用于支持县特殊教育学校的发展。
 (二)县教育局要积极开展“爱心助残”工程,发动全县教职工和学生,每年向残疾儿童捐款。
 (三)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届的广泛支持,积极营造良好的关心、支持特教的社会氛围。
 三、建立激励和保障机制,促进全县随班就读工作高效开展。
 (一)县教育局与财政、民政、残联、卫生等部门要协同配合,促进我县作为“成都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实验县”各项工作顺利、高效开展,积极为全市开展此次工作提供成功经验。
 (二)教育主管部门每年对义务教育段学校进行目标考核时,要将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重要指标予以考核。
 (三)学校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教师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学校要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考评机制;学校在进行内部分配计算工作量时,每名随班就读残疾儿童要按5—10倍的工作量予以计算;学校按每生每月不低于30元的津贴补助给随班就读的有关人员。
                      二00八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教育  特殊教育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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