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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随班就读中家长参与的几点措施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3/6/3 15:30:11 人气: 标签:

(本文在成都市2010——2011年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优秀论文报告评选中荣获一等奖)

摘要   随着特殊教育的发展,融合教育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而在融合教育中,特殊儿童家长的参与是至关重要的。本文分析了目前家庭教育的误区;然后从家庭、学校和社区三个方面对家长怎样参与融合教育的具体措施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旨在对特殊儿童融合教育支持系统的构建提供参考。

关键词  融合教育 家长参与 措施

 

从特殊儿童出生的一刻开始,他们便进入了家庭这第一个课堂,接触到父母这第一任教师。父母对他们的影响和作用是多方面的,父母扮演的角色也是丰富的。他们同时作为抚养者和教育者,也是学校教育的合作者、孩子人生的指导者。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若只有学校而没有家庭,若只有家庭而没有学校,都不能单独承担起塑造人的细微、复杂的任务。”[1]由此足见家长在学校教育中举足轻重的分量。那么在目前大热的融合教育理念下,特殊儿童家长又该如何参与其中呢?本文试图分析家长参与融合教育的几点具体措施。

一、融合教育和家长参与的概念

(一)融合教育

随着人们对特殊儿童的日益关注,随着特殊教育相关法律和公约《世界人权宣言》、《儿童权利公约》、《世界全民教育宣言》、《联合国残疾人机会均等准则》、《萨拉曼卡宣言》等的制定,推动了融合教育的产生与发展。但至今为止,仍未得出关于融合教育的统一概念。

贝利认为融合教育是指残疾学生和普通学生一起在普校中,在同样时间和同样班级内学习同样的课程,使所有学生融合在一起,让他们感觉自己和其他学生没有差异。苏珊和威廉姆斯认为融合教育是指在普通学校和普通班级内教育所有的学生。汤姆林森认为融合教育并非意味着教育体系是融合的,学生不一定非要在一个一体化的环境内,“inclusive”概念并非意味着学生要完全纳入到主流中。黄志成认为融合教育是一种持续的教育过程,即接纳所有学生,反对歧视和排斥,促进积极参与,注重集体合作,满足不同需求。

在这几种概念的界定中,我个人比较赞成的是汤姆林森和黄志成的定义,即融合教育是指在一个融合的教育体系下,在一个持续教育的过程中,反对歧视和排斥,尊重并满足学生不同的需求,而不仅仅限定在安置形式上。本文引用的即是这种定义。

(二)家长参与

狭义上的家长参与是指家长在家庭生活中对子女实施的教育;广义上来讲家长参与是指所有参与对特殊儿童教育有关的活动。在家庭中,在学校中,在社区中,家长通过担任不同的角色来履行不同的职务,以不同的形式进行家长参与。以下列举八种不同的家长参与方式:

1 八种不同家长参与方式[2]

抚养者

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负责孩子的衣食住行,有将孩子抚养成人的义务。

教育者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可以采取多样的方式,在平常的日常生活中对孩子进行教育。

观察者

家长在孩子日常生活中,观察孩子的性格,能力,需要等。

合作者

教育孩子是家长和教师共同的职责,家长是教师的最佳合作伙伴。

咨询者

一般而言,家长最了解孩子的脾气、习惯、性格、优点和缺点,可以为教师及专业人员提供有关孩子的信息。

决策者

家长对孩子的安置方式、IEP有决策权。

提倡者

家长是推动政策制定、法令实施的一股积极的强大的力量。

学习者

为了更好的促进孩子的成长,家长在理解特殊教育理念、掌握对孩子的训练技巧和管教策略,以及如何进行自我心理调节方面,还需要学习。

二、目前对于家长参与的误解

(一)将学校教育等同于教师教育

很多特殊儿童的家长,都认为教育孩子应该是学校的事。在儿童入学年龄是便将其送入学校,把教育的责任推给了学校教师。这样不仅没有珍惜早期干预的关键时机,也忽略了家长和教师合作的教育功能,忽略了家长参与教育的过程。

(二)将家长参与等同于家庭抚养

很多家长只是意识到自己作为孩子“抚养者”的身份,对孩子进行了生活上的照顾,而忽略了自己作为“教育者”的角色。这种家长对自己在教育中的角色认识不全面、不到位,便造成了在教育特殊儿童过程中应尽的责任的缺失。

实际上对于特殊儿童来说,在融合教育中,家长参与的意义非常重大。家长可以对学校教育的环节进行补充,可以为儿童开发更多的学习机会,可以为儿童的相关权利和义务进行监督等。那么在融合教育中,家长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从而具体落实参与过程呢?下面将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三、家长参与的具体措施

(一)家长与儿童

1.家长应该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家长首先要做的就是尊重儿童的受教育权,不能因为其缺陷而放弃或排斥他们。家长不能因为孩子的缺陷而产生消极的情绪,逃避自己的教育责任,或将教育学生的责任全权交托给学校教师。再者,家长要对儿童建立合理的教育期望,不能过高,也不能完全没有任何期望和要求。家长的期望对儿童的学习动机、成功的期望和自我评价有很大的影响。[3]因此,家长的期望要恰如其分,符合儿童的实际情况和能力水平。

2.家长要担当好抚养者的角色

家长最基本的工作就是抚养特殊儿童,照顾他们的日常生活,换句话说就是安排他们的“衣食住行”。照顾好孩子的“衣”就是要让残疾孩子适时穿衣,做到使孩子保暖防暑;照顾好孩子的“住”就是要让残疾孩子住得舒适,根据他们的残疾情况提供适当的安全措施,例如对视觉障碍儿童要做好排除危险设施的有关事务;照顾好孩子的“行”就是要让残疾孩子学会自己行走,明确目的地与出发地的路线等,特别是视觉障碍儿童和行动不便儿童,更是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照顾好孩子的“食”就是要根据残疾儿童的生理特点,从提高残疾儿童的健康水平出发,促进其正常的生长发育,防止残疾程度的加深,在抚养的过程中,除必须保证供给其与同龄正常儿童所需合理的营养素外,据其不同的残疾,对膳食还有不同的需求。[4]

3.家长应当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家长在参与融合教育的过程中,要将自身教育儿童的相关素质一并进行提高。在对待特殊儿童的态度中,要正确地看待儿童的智商和情商,引导儿童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家长要明白儿童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并及时地给予鼓励和赞赏,肯定其努力和付出。

家长在参与融合教育的过程中,还要注意培养对自己孩子障碍类别的专业了解程度。通过学习来优化自己抚养、教育、管理、研究孩子的方法、观念。对此,家长要不断提高自我素质,要不断接受新知识、新技术,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以使自己的教育观念、知识体系、教学方法跟上时代的变化,适合孩子发展的要求。[5]例如一个个案为听力障碍儿童,她的家长则应该从各方面的学习中了解听力障碍的基本专业知识,以便更好地对孩子进行抚养和教育参与,为该儿童能力的发展起到推进作用。

4.家长应当尽早对儿童进行早期干预

在特殊儿童进入义务教育阶段的融合教育之前,家长就应对儿童进行有针对性的早期干预,尽量减轻儿童的缺陷所造成的障碍和困难,对其缺乏的能力进行补偿,尽量减少进入融合教育阶段时对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影响,更好地为融合教育做铺垫。

在早期干预中,由于家长是最熟悉儿童情况的监护人,并对儿童有了初步的教育(认知和生活自理等方面),因此在专业团队的早期服务中,家长也应该积极地参与其中,发挥重要作用,承担大部分的职责。

5. 家长应该创设良好的家庭环境

家长为特殊儿童创设良好的家庭环境包括两个方面:物理环境和心理环境。

在物理环境方面,家长应该为儿童创设一个安全、无障碍、可信赖的环境。家里的陈设对与儿童来说应该是安全的,例如对一个有盲童的家庭来说,家具柔和的转角和相对固定的位置就是必须的;对与一个有肢体障碍儿童的家庭来说,跃层式的公寓在门槛和楼梯部分的设计就需要倍加用心,以消除或尽量减少儿童使用过程中的障碍,当然楼层的选择也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样可以让儿童在家中的活动自由而不受限制。

在心理环境方面,家长应该为儿童创设一个尊重、温馨、和谐、民主的环境。家里成员对待儿童的态度应该是一致的,首先就是对儿童的尊重。不管儿童的障碍程度如何,不管儿童能为家庭创造的贡献如何,作为家庭的一员,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权利就是被尊重和公平地对待。其次家庭成员应该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父母或兄弟姐妹对儿童不能过度的溺爱,也不能视若无睹,让儿童轻松地参与家庭,拥有和其他家庭成员平等的待遇。最后,家庭成员都应以民主的态度对待儿童的日常活动,让其担任适合其能力水平的义务和责任,

(二)家长与教师

1. 家长应该与教师相互尊重与信任

家长与教师应该是一种十分融洽的合作关系,但在实际教学情境中因为儿童融合教育一般在普通学校或普通班级中进行,其负责教师或科任教师大多缺少专业的特殊教育知识背景,因此在教育过程中难免与家长产生分歧和矛盾。在这时,就要求家长和教师的相互尊重,而这种尊重建立在共同为儿童的发展作考虑的基础上。家长要尊重教师的意见,了解教师的立场,多尝试与教师进行各种形式的沟通和交流。同时家长也要信任教师的教学,积极配合教师在学校进行的活动与训练,在课后的家庭教育中进行相应的弥补和完善。

2. 家长应将教师作为咨询员的角色

家长只是利用工作以外的闲暇时间对特殊儿童进行抚养和教育,因此对相关领域的近况发展以及儿童每个方面的详细情况都不是特别了解。这个时候就需要教师以咨询员的角色出现,为家长答疑解惑。内容包括相关领域的最新进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学术方面相关研究的成果总结、儿童目前某一方面的新进展等。这样有助于加强教师和家长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更频繁的接触能让彼此更多的了解和关注特殊儿童,也能更好地为儿童量身定制适合其发展的教育教学。

3.家长应和教师建立良好的沟通模式

家长和教师密切的沟通能让学生感觉到被关注、被接纳,容易让学生产生积极的情绪,而这明显是有利于学生学习和发展的。家长和教师可以通过很多的形式进行沟通,例如家长会、家校联系簿、教师电话访谈、家访、恳谈会和邮件交流等方式,都是在学校中常常使用的。

家长在与教师的交流中应该注意很多的沟通技巧。比如教师不能一味地批评学生不足的缺陷,而忽略掉许多积极的教育因素。特殊儿童的家长本来就比较敏感,这样容易引起沟通中的挫折感,进而影响沟通的有效性,没有达到沟通的目的,也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4. 家长应该参与学校的学习和训练

家长参与到学校学习和训练是对融合教育的直接支持,形式可以有多种。家长可以参与到儿童心理与教育的诊断和评估中,在过程中提供相关资料,并维护自己与儿童应有的合法权益,例如全程参与诊断和评估,对结果保持质疑,对安置情况的异议等。同样,家长也可以参与到IEP会议的召开,IEP的拟定、实施、评估和修改过程中。在该过程中,家长需要提供儿童的相关资料,在IEP会议上对儿童的基本情况进行汇报,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在修改过程中提供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三)家长与社区

1. 家长可以推动社会支持系统的完善

儿童除了在学校的时间以外,都处于社区的环境当中,包括当儿童处于家庭中时,也是在社区之中。那么家长在其中改进现有的服务设施,将儿童个别的问题转化为社区关注的问题,甚至推动政策和法令的制定和执行,这些都是属于家长对推动社会支持系统所做出的具体行动。这些举动有利于社区支持系统的改进和完善,有利于社区中更多的有需求的人士的使用,对儿童融合教育中支持系统的构建有建设性的意义。

2. 家长可以组成团队,交流互动

特殊儿童的家长们组成团队,可以够成相关服务团队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家长们联合起来,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可以推动整个特殊教育的发展和前进。家长们长期压抑在心中的苦闷、焦虑和烦恼都可以进行交流,减轻心理负担,这种情感的抒发对家长们来说是健康的。同时,他们也可以对教育过程中自己总结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沟通交换,互相取长补短,形成最适合儿童发展实际中的理论。家长们还可以对相关资讯进行交流,例如教育、福利、医疗和职业方面的信息就是家长们都关注的焦点。

3. 家长可以利用社区资源对儿童进行训练

对特殊儿童来说,社会性发展是他们融入社会最关键的一个技能,而这一个技能的培养在家庭中或学校都不太具有情境性,泛化操作比较困难,实用性不强。在这个时候,纳入社区的概念则显得非常必要。在社区中,可以训练儿童在真实情景中的技能,例如买东西可以在超市和便利店进行;看医生可以在医院或社区保健站进行;交通可以通过车座公交车进行等等。同时还可以在社区中对儿童娱乐方面的技能进行培养,社区中的同龄儿童都是参与活动的对象,真实的情景有利于技能的培养。家长还可以在社区中对儿童职前的内容和技巧进行培训,以便让儿童获得更多的社会经验和生存技能。

以上内容从家庭、学校、社区三种情境中阐述了家长参与融合教育的具体措施。只有认真落实了家长在融合教育中的参与,才能真正达成融合教育为每位儿童制定的教育教学目标,才能真正实现融合教育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柳树森﹒全纳教育导论[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2]陈云英,杨希洁,赫尔实﹒全纳教育共享手册[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

[3]本顿,奥布赖恩﹒全纳教育与教师发展[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2008

[4]弗吉尼亚·Z.埃利希﹒资优与专才——天才儿童父母教师指南[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5]李术﹒论全纳教育中的家长参与[J]﹒中国特殊教育,2004,(4)﹒

[6]郑郁慈﹒融合教育家长参与的模式[J]﹒台东教育,2008,(24)﹒

[7]雷江华﹒论残疾儿童家长在教育中的角色定位[J]2001,(2)﹒

[8] 刘琳,邵来成﹒家庭因素视角中的学生弱势群体探析[J]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8,(6)﹒

[9]熊囡﹒全纳性教育思潮对聋儿早期听力语言康复教育时间的启示[J]﹒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科学杂志,2007,(5)﹒

[10] 韩淑清﹒与家长紧密配合形成教育合力[J]﹒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007,(09)﹒

[11]徐玉珍﹒全纳教育的三个重要过渡阶段[J]﹒全球教育展望,2004,(12)﹒


[1] 韩淑清﹒与家长紧密配合形成教育合力[J]﹒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2] 李术﹒论全纳教育中的家长参与[J]﹒中国特殊教育,2004,(4)﹒

[3] 刘琳,邵来成﹒家庭因素视角中的学生弱势群体探析[J]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8,(6)﹒

[4] 雷江华﹒论残疾儿童家长在教育中的角色定位[J] ﹒特殊教育研究,2001,(2)﹒

[5] 雷江华﹒论残疾儿童家长在教育中的角色定位[J] ﹒特殊教育研究,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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