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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县特殊教育学校 关于成立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实施意见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3/9/4 11:22:41 人气: 标签:

学校各部门、各位师生、各位家长: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2〕2号)精神,根据双流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双教函(2012)125〕要求,现就成立我校家长委员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家长委员会的重要意义
家长委员会是家长与学校沟通交流的桥梁和平台,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加强和完善家长委员会,是构建“三位一体”育人机制的关键环节,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有利于改善家校关系,促进家校和谐,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家长委员会的性质、权利和义务
(一)家长委员会的性质
家长委员会是对学校事务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咨询的自治性组织。家长委员会与学校教育机构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其成员由班主任推荐及家长民主选举产生。
(二)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1. 知情权。即知悉、获取学校相关信息的权利。通过定期听取学校工作报告,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学校资源配置情况、教育督导评估结果等。
2. 参与决策权。即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管理和决策的权利。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就学校年度工作计划、重要管理制度、食堂经费开支等方面的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3. 评价权。即对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价的权利。根据相关考评办法,参与教育行政部门或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评价机构对学校、校长和教师考核评价工作。
4. 质询权。即向学校进行质疑或询问的权力。以书面方式与校长、年级主任、班主任就学校管理工作、教师师德师风情况等问题进行质询。
5. 监督权。即监督学校及校长、教师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权利。对学校依法办学、教育行风和师德师风建设等进行监督,帮助学校改进工作。
(三)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1. 维护学校和谐发展的义务。协助学校调解家长、学生与学校之间的争议和矛盾;与学校和教师一起肯定和表扬学生的进步,解决和化解学生遇到的困难和烦恼;协助学校定期组织家长代表大会、家长会、家长接待日等活动。
2. 沟通协调和信息传递的义务。向家长通报学校近期的重要工作和准备采取的重要举措,听取并转达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学校及时反映家长和学生的意愿,听取并转达学校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促进学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及支持。
3. 整合资源支持学校的义务。发挥家长的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支持;为学生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教育资源和志愿服务;及时向学校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与学校共同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4. 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的义务。主动与社区、媒体、青少年教育组织等保持横向联系,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家庭及社会环境。
三、家长委员会的规范建设
(一)家长委员会委员的人数和任职条件
我校家长委员会的人数为13人,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秘书长1名。
家长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热心学校教育工作,富有志愿服务精神。
2. 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责任心强,办事公道,能赢得广大家长的信赖。
3. 身心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家长委员会工作。
(二)家长委员会委员的变更
1.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反家长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和程序,私自指定、委派或撤换家长委员会委员或主任委员。
2. 家长委员会委员受全体教师及家长的监督。未履行委员职责或违反家长委员会相关规定者,可依据情况由家长委员会按其原产生办法和程序进行撤换。
3. 家长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每届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当届任期满前的三个月内,家长委员会应及时组织选举下届委员、主任委员。
4. 对家长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的产生或变更人员及其有关情况,家长委员会应在产生或变更后,在学校公示三日。
四、家长委员会的机制建设
(一)实行配证上岗。学校将给委员、主任委员颁发家长委员会委员证,以便于家长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随时到校调研、督查学校工作。
(二)建立例会机制。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会每学年召开例会两次以上,会议议定内容应及时公开发布。
(三)完善评价考评。建立评价奖励机制,以评促建,以评培优,定期举办家长委员会工作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对家长委员会委员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以推动家长委员会依法、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工作。
五、家长委员会的工作保障
(一)提供办公条件。学校将为家长委员会委员提供办公场所与设施。
(二)加强人员保障。学校要指定德育处主任负责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协调和联络工作,家长委员会委员应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和工作分工情况向全体家长公布,便于家长沟通情况、反映问题
(三)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学校家长委员会必要的工作经费从学校管理经费中列支,确保家长委员会工作持续推进。
                双流县特殊教育学校
                                           二0一三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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